(2008年6月10日)
辽沈战役纪念馆因事业发展需要,经市人事局批准,公开招聘优秀讲解员3名。录用者将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合同聘用制待遇。
一、 招考原则:
优中选优,宁缺毋滥。公开公正,禁绝歪风。
二、报考条件
1、基础条件:遵纪守法,明礼诚信,无劣迹和不良嗜好。年龄20—24周岁。
2、文化条件:具有经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(以国家教育部认可或颁发的证书及档案原件为准)。具有与博物馆相应的汉语口语表达、文字写作和编辑能力。
3、专业条件:
(1)普通话达标,口齿清晰、声音洪亮,音质纯美。
(2)身心健康,相貌端庄,体态匀称,气质优雅,举止得体,性格和善。男身高175-185cm,女身高164-174cm。双眼裸视视力1.0以上或近视矫正度数在-450度以下。无远视眼。
4、优选条件:在具备以上条件且考试成绩相同者中,具有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面貌、具有学士(硕士)学位、具有4级以上外语水平、具有文艺表演天赋者优先录用。
三、考录程序
1、登陆辽沈战役纪念馆网站www.jzlszy.com,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,粘贴2寸标准照,一式3份。身份证和有关证书、档案的原件及其复印件3份。4-6寸全身和半身的生活照各2张。
2、将上述材料挂号邮寄或来人送达到辽沈战役纪念馆招考办公室,景女士收。地址:锦州市凌河区北京路五段1号,邮编121000 。电话0416-3839618,传真0416-3839801。缴纳 报名考务费100元。
3、经招考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审核,择日通知初试时间。
4、初试分为笔试和面试:笔试主要考察基本的文史知识、礼仪常识和书写能力; 面试主要考察面貌形体、举止气质和普通话口语。
5、初试合格者将被通知参加复试,同时加试自选文艺表演项目。
6、对复试合格者进行政审,之后面谈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。
本馆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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